【起草说明】《湖北省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二)》起草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行为,解决办案中存在的法律政策适用不明确、理解不一致、裁决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动“类案同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草拟了《湖北省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二)》(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起草过程
(一)前期调研。2024年下半年,先后赴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恩施州等地实地调研,与市州、县(市、区)仲裁院负责人和基层一线仲裁员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向全省各市州书面收集仲裁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常见疑难情形和问题清单》,共整理出54种情形和问题。
(二)研究起草。学习借鉴外省类案审理原则,结合我省实际,针对仲裁办案中反映较为集中的情形和问题,着手起草仲裁委员会适用法律相关标准,今年2月,草拟《规范指引(二)》(征求意见稿),形成了涉及44种情形和问题的初稿。
(三)征求意见。今年4月,就文件初稿书面征求全省WG彩票 部门的意见,结合各地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将尚不成熟、分歧较大的条款予以调整,形成涉及38种情形和问题的第二稿;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后,将《规范指引(二)》(征求意见稿)中重复的条文予以精简,再次会商研究并修改,并向部分市州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涉及24种情形和问题的第三稿。9月,向省法院、省总工会、省企联、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以及厅内相关处室和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征求意见,吸收意见后形成涉及22种情形和问题的第四稿。9月8日,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收到意见建议2条,经研讨,维持原稿意见。9月中旬,按规定程序向WG彩票 部报告,严格落实WG彩票 部指导意见,形成第五稿。
(四)“三性”审核。10月中旬,分别通过了办公室(信访办)、宣教政务处、法规处、机关党委(纪委)等处室的“三性”审核等程序。
三、具体内容
《规范指引(二)》共22条,从以下方面对仲裁委员会办案进行指引:
第一条: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进行了明确。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受理的范畴,具体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是否符合退休条件问题进行明确。
第五条:对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进行明确。
第六条:对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问题进行明确。
第七条、第八条: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岗前学习培训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明确。
第九条:对电子协议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条、第十一条:规范订立劳动合同情形,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二条:对以重新派遣、用工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再次订立或者到期续签等原因再次约定试用期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三条:对专项培训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年终奖励、提成工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六条: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补正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范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对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绩效末位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情形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第十九条:对送达行为问题进行明确。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问题进行明确。
第二十二条:对事业单位违约金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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